2015年1月9日,鎮江高速交警最終做出事故認定結論,即此次交通事故死者嵇某和肇事貨車駕駛人崔某負事故的同等責任。
  事件另一當事人韓某雖不負事故責任,但也深感懊悔。交警表示,而這個事件全過程本身更值得我們大家深思。“在道路上發生輕微交通事故,事故雙方應當靠邊停車,檢查車輛受損情況,並協商處理。協商不成的,應當及時報警,等候交警前來處理。”
  “如果在發生第一次碰擦事故時,韓某、嵇某能正確處理好這起輕微的交通糾紛,這樣的悲劇也許就不會發生了。”交警遺憾地分析說。  (原標題:男司機和大貨車司機負同等責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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