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  法制網北京9月4日訊 記者萬靜 新學年開學之際,來自全國各地20家服務殘障兒童的民間公益機構,將一封聯名簽署的《關於殘障兒童就近入學的建議信》,以EMS特快專遞的形式寄往國務院教育部,表達殘障兒童就近入學的共同訴求,建議修改《殘疾人教育條例》,保障殘障兒童在“經常居住地”就近入學。
  根據國家統計局發佈的《2006年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主要數據公報》、國家衛計委發佈的《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3》及國家統計局2006年全國人口統計數據推算,2006年全國6-14歲學齡殘障兒童的文盲人數約為200萬,文盲率高達81.3%,入學率僅為18.7%,2012年全國流動殘障學齡兒童總數為50萬左右,其中至少41萬人從未進過學校。同時,《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3》也指出,家庭化遷移成為人口流動遷移的主體模式,流動兒童入讀公立學校比例較低,大齡兒童在流入地完成義務教育存在困難,學籍管理制度是影響在流入地接受教育的主要原因。
  值得肯定的是,教育部對解決流動殘障兒童入學問題,做出了非常寶貴的努力和嘗試!《殘疾人教育條例(修訂草案)(送審稿)》明確規定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保障其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就近入學”。
  聯名建議信中,20家公益機構針對教育部以上條款提出了修改建議,具體如下:將《殘疾人教育條例(修訂草案)》第十三條中的“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”修改為“經常居住地”;嚴格學校拒絕招收殘疾學生的條件,減少學校的自由裁量空間;增加對學校拒絕招收殘疾學生的處罰條款及救濟條款。  (原標題:民間公益機構建議保障殘障兒童就近入學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zf92zftj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