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新華社北京7月18日電 教育部18日發佈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(2014年修訂)》,要求各學校每學年開展覆蓋本校各年級學生的《標準》測試工作,並根據學生學年總分評定等級。只有達到良好及以上的學生,方可參加評優與評獎。
  《標準》的學年總分由標準分與附加分之和構成,滿分為120分。根據學生學年總分評定等級:90.0分及以上為優秀,80.0~89.9分為良好,60.0~79.9分為及格,59.9分及以下為不及格。  (原標題:體質測評成績良好 方可評優評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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